释义 |
如果债务人逃往国外,债权人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诉讼是有用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刑事判决、裁定的财产部分,一般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是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执行。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