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警不可以暴力拦截电动车。交警的暴力执法行为是违法、危险的。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交通管理是为了保障道路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警在执法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但也需要考虑到执法方式是否得当。尤其是在处理违章行为时,应该采取合理、文明的执法手段,而不是以暴力手段对待违规者。事实上,这并非是个案。在中国,类似的交通执法暴力事件时有发生,虽然大部分交警都能够遵守执法纪律,但少数暴力执法的情况仍然存在。这些事件不仅损害了交警形象,也伤害了公众的情感。 不可否认,很多车主在面对交警检查的时候,出于害怕被罚,肯定会有逃跑的想法!但是,以暴制暴的做法,除非是出于自卫的情况,否则都是不明智的。现在摄像头这么发达,而且还有人脸识别技术,对于这些逃避检查的飞车党,是否可以考虑在路口记录下人脸和车牌,后续在传唤其到派出所来处理。这要比丢出去一台共享单车去暴力拦截,会更文明,更安全。 综上所述,抓人不是第一要务,维护道路安全才是。交警岗位职责就是为了捍卫老百姓交通安全的,拦截超标电动车本质上也是为了车主的安全,而交警用棍棒拦截的做法,完全就没有把车主安全考虑进去,只把“抓人”当成第一要务,使得车主身处更加危险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