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证明材料、政府要求的其他材料;最高额抵押权:不动产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变更证明材料、变更事项涉及其他抵押权人利益的,应提交其他抵押权人同意变更的书面材料(包含其身份证明文件)、政府要求的其他材料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一般抵押权变更登记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变更证明材料,包括: ①、抵押权人或者抵押人姓名、名称变更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②、担保范围、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种类或者数额、债务履行期限等发生变更的,提交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约定变更内容的协议。 5、因抵押权顺位、被担保债权数额、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发生变更等,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还需提交其他抵押人书面同意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 6、政府要求的其他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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