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关于虐待俘虏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刑法对虐待俘虏罪的立案规定是指涉嫌虐待俘虏的情节恶劣行为,包括指挥人员虐待俘虏、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三次以上、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虐待伤病俘虏、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其他恶劣情节。根据这些情形之一,应予立案。 法律分析 虐待俘虏罪是指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三次以上的;(三)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的;(四)虐待伤病俘虏的;(五)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的;(六)造成恶劣影响的;(七)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中关于虐待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0条的规定,本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自诉案件,一般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被虐待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对于虐待家庭成员,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则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刑法中虐待俘虏罪是以什么标准立案的? 虐待俘虏罪是指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三次以上的;(三)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的;(四)虐待伤病俘虏的;(五)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的;(六)造成恶劣影响的;(七)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刑法中关于虐待被监管人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被监管人轻伤的; 2、致使被监管人自杀、精神失常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3、对被监管人3人以上或3次以上实施殴打、体罚虐待的; 4、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5、指使被监管人殴打、体罚虐待其他被监管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刑法中关于虐待部属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致人重伤、死亡的,或者轻伤三人以上的; 2.致使部属自杀的; 3.虐待三人以上,或者多次虐待部属的; 4.虐待伤病残部属的; 5.诱发案件、事故的; 6.导致部属一人多次逃离部队,或者二人以上逃离部队的; 7.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8.有其他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行为的。 我国刑法对虐待俘虏罪的立案规定? 虐待俘虏罪是指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指挥人员虐待俘虏的;(二)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者虐待俘虏三次以上的;(三)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的;(四)虐待伤病俘虏的;(五)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的;(六)造成恶劣影响的;(七)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结语 虐待俘虏罪是一种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涉嫌指挥人员虐待俘虏、虐待俘虏三人以上或三次以上、虐待俘虏手段特别残忍、虐待伤病俘虏、导致俘虏自杀、逃跑等严重后果、造成恶劣影响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行为,应予立案。刑法对于虐待俘虏罪的立案规定明确,以保护俘虏的权益,维护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四百四十八条 虐待俘虏,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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