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有风险,但不用承担责任。身份证号,真实姓名,手机号和住址,属于个人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属于公民隐私权。身份证号,真实姓名,手机号和住址等信息对他人获取,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不必人的麻烦或不利后果,但这种麻烦与不利后查也不是一定会产生的,只要自已注意防范,不被利益所利诱即可以避免所有的不利后与麻烦。 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的个人信息都有知悉或可能知悉的范围,属于正常现象,光知息一个人的相应信息从客观上是不会产生法律后果的。对工作和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并不会产生什么严重的后果。1,借机诈骗家人,同事,朋友,同学。 2,盗取支付宝或者银行卡,信用卡等财产。 3,频繁广告轰炸手机,各种广告每天不断。 4,被人恶意散播信息报复其他人,谣言等,被人误会,构成违法行为。 5,各种社交账号各种网络账号各种游戏帐号等等被侵入,有价值的信息被盗取。 6,用个人信息注册各种账号,之后如果想申请注册会提示已经注册,无法重新注册,严重影响工作和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