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否可以作为债权人主张权利的依据? |
释义 | 夫妻离婚协议对债务分割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仍可主张债权。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签名或追认,个人名义超出日常生活需求的债务不算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或基于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分析 不可以,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延伸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承担约定是否能够免除债权人的权益? 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承担约定是否能够免除债权人的权益?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承担约定一般不具备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离婚双方的约定不能单方面剥夺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双方追偿债务。然而,如果债权人在离婚协议签署前明确同意了约定的债务承担方式,且未追究债务人的责任,那么协议约定可能会生效。总之,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承担约定对债权人的权益具体影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建议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协议中的债务承担约定一般不具备对抗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离婚双方的约定不能单方面剥夺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双方追偿债务。然而,如果债权人在离婚协议签署前明确同意了约定的债务承担方式,且未追究债务人的责任,那么协议约定可能会生效。建议当事人在签署离婚协议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七条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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