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在劳动局能放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可以保管档案100年。按照《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社会保险业务档案保管期限增加100年,并为规范电子文档管理留有接口。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社会保险业务档案,是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专业性文字材料、电子文档、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四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并接受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由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集中保存。 第五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必要的设施、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并根据需要配备适应档案现代化管理要求的技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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