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实中,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让法院进行强制执行的案件,不在少数,被称为“执行不能”案件。,被强制执行对方实在没钱,可能会暂时中止执行,被执行人不会因为没有财产而被拘留。,司法拘留是法院为了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方法。如果被执行人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所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法院就可以予以司法拘留。,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而且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的,只能是中止执行,等被执行人有了履行能力后再恢复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