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汽车商业险包括:
 1、车损险,用于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车辆自身的损失,建议新手购买;
 2、第三者责任险,是用于赔偿车主造成的第三方人身伤亡的损失;
 3、不计免赔险,是用来转移车主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至保险公司,降低车主损失;
 4、盗抢险,用于赔偿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损害;
 5、车上人员责任险,用于赔偿车上的司机和乘客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一般是按座位交保费;
 6、自燃险,用于赔偿因车辆电器、线路等自身原因起火造成的损失,适用于车龄较高的车辆;
 7、玻璃破碎险,用于赔偿车辆挡风、车窗玻璃的单独破碎;
 8、车身划痕损失险,用于赔偿人为、恶意、行驶意外事故造成划痕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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