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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想找人提取公积金佣金是多少呢?
释义
    公积金一般是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业务每隔12个月可以办理一次,超过12个月办理提取额度可以累计。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我怎样才能提取公积金?
    提取公积金的情况:1、出境定居的,职工本人可以提取;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3、租赁本市住房,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4、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享受低保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为什么没离职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呢?
    住房公积金没有离职证明一般不能取。离职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有些地区还需一并携带失业证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重大疾病可以提取多少公积金?
    可以提取的。根据规定,公积金是可以用于由于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急提取的,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二是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关于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规定》缴存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患有以下九种重大疾病:(一)慢性肾衰竭(尿毒症)、(二)恶性肿瘤、(三)再生障碍性贫血、(四)慢性重型肝炎、(五)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六)冠状动脉旁路手术、(七)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八)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九)主动脉手术等,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缴存人或配偶、子女及父母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实际发生额减去医保(农村合作医疗或其他保险)报销部分后的差额。
    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我离职了?
    离职租房公积金提取必须是在职工需要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出境定居或者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等条件下申请提取,并且提取需要原来的用人单位核实后出具一份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即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如何提取公积金?
    一、个人公积金怎么提取1、个人公积金的提取方式如下:(1)可以向自己工作的公司寻求帮助,让公司出面提取公积金;(2)通过中介公司来提取个人公积金;(3)自己直接去提取公积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二、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1、借款人将贷款材料准备齐全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审查审批;2、购买一手现房或二手住房,应向公积金中心网点提出申请,并在公积金中心网点办理贷款手续;3、委托银行整理材料到房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质押手续;4、抵押质押证件出来以后,银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查放款。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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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9:3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