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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患者要求老板支付医药费,该怎么办?
释义
    这段内容介绍了处理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的方式以及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和单位不认定工伤时需要承担的责任。如果工伤职工不认同劳动保障部门的结论,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处理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的方式如下:
    1、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要求支付;
    2、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医疗费达成协议后,用人单位又拒绝支付的,可依法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
    3、要求劳动仲裁。
    一、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不认定工伤单位还要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1、工伤是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期间的各项费用,包括工资,治疗费等;
    2、如果职工的伤害事故不能认定未工伤,单位还有可以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工伤老板不出医药费可以向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进行强制工伤赔偿。如果工伤职工不认同劳动保障部门的结论,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两个月内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结语
    工伤职工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包括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依法要求法院发出支付令、申请劳动仲裁等。同时,用人单位若认定为工伤,则需支付相关费用。不认定工伤的单位还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在处理工伤问题时,职工应积极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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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7 17: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