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办理抵押登记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释义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21条规定,以已出租的房地产抵押的,抵押人应当将租赁情况告知抵押权人,并将抵押情况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订立书面的抵押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由抵押当事人向房地产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办理抵押登记应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书面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及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一、房屋他项权证的用途
    1、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房屋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2、他项权证也就是房子的抵押权证明,借款人用房屋做抵押贷款的时候,需要将他项权证抵押给放款人的,待贷款还清后才可以归还给借款人的。
    房屋他项权证是方便国家有关部门可以统一地进行查询的,大家对于房屋他项权证的账号没有必要过度的去关心,主要是知道房屋他项权对于大家的具体用途,而且在抵押关系正式结束以后,千万不能忘了注销房屋抵押权证的。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二条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房地产抵押手续怎么办
    (一)首先,以房地产作为债务的担保,抵押双方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房地产抵押合同,并且应当规范,比如: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2、主债权的种类、数额;3、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等;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6、抵押期限;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8、违约责任;9、争议解决的方式;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二)其次,应当办理抵押登记。即抵押当事人应当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办理抵押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1、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权证》和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的证明;4、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5、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6、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登记机关经审核,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符合抵押条件的,予以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未办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也就不成立。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12 18: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