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妇女在怀孕期间不发放工资是合法的吗? |
释义 | 妇女在怀孕期间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规定,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的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也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否则需要支付补偿金。女职工产假权益受损可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也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一、妇女在怀孕期间不发放工资是合法的吗? 妇女在怀孕期间不发放工资是不合法的,具体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3、《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二、产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女职工产假权益受损怎么维权?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女职工怀孕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一般都还会去上班,在产前半个月左右休产假,基本工资不变。如果没到这个时候就请假不去,单位可以不给工资。如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单位是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需要在被辞退者支付补偿金。 结语 合法保障妇女权益,禁止降低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合同到期,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女职工可向主管部门申诉、仲裁或起诉,维护产假权益。怀孕期间如未休产假,单位可不发工资。请注意,单位解除合同需支付补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 (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三)劳动生产率; (四)就业状况; (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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