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资本多少对企业有影响吗? |
| 释义 | 本文探讨了注册资本对企业经营的影响以及其制度局限性。文章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公司的分类和认缴制与实缴制的区别,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两种制度的差异以及注册资本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的规模和经营范围。文章提醒老百姓对注册资本的认知,同时指出我国注册资本制度在改革后已不再需要。 法律分析 注册资本的多少会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因为公司的很多税费都是按照公司的注册资本来计算并缴纳的,因此注册资本实际上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但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国家的注册资本制度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完全反映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规模大小。 1、公司,分为实行认缴制的公司和实行实缴制的公司。 2、2014年3月1日以后,大部分的公司都实行认缴制,即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实行实缴制的公司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公司(这类公司非常少,只有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和其他二十几类有限公司)。 4、当看到大部分的公司执照时,注册资本只是反映了股东所付的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付责任),并不反映公司经济实力。只有实缴制公司在开始的一段时间反映了公司经济实力。因为公司总要进行经营活动,有可能赚了也有可能赔了。往后,公司注册资本不反映公司经济实力。所以,公司注册资本从来都是反映所有股东的责任大小。而大部分时候不反应公司的经济实力(在实行实缴制公司开始的一段时间,注册资本等于公司经济实力)。 二、法律规定 认缴制只的是公司注资不必验资,而且出资期限不再限定。也就是说,股东认缴完注册资本后,可以分期缴付,只要股东之间同意,可以一直都不缴付资金,而注册资本还是那样。但是股东们的责任是以认缴的注册资本(即出资额为限)为本的。 综上: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意味着股东对这个公司负的责任为3000万。这个责任是不以股东缴没缴完注册资本为标准的。而股东对公司的出资期限可以改变,也就是说公司的3000万在股东约定的期限内没有缴完,股东可以再次约定,改变章程,把期限往后推。而公司股东一旦认缴完注册资本,就意味着对公司负以注册资本为限的责任。 所以,具体你的公司会有什么麻烦,在你公司经营良好的时候,会一点问题都没有。一旦公司经营发生状况。比如:破产的时候,即使股东的认缴期限未到,股东也可以在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度内要求股东清偿债务。通俗的说,例如,公司注册资本30万,可是实缴只有3万,某天公司破产,欠别人40万。那么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判决在30万范围内股东对债权人清偿债务。 普通的老百姓对于注册资本多多少少都有一些耳闻,而这样的一种注册资本在我们国家公司法进行改革之后就不再需要,公司成立之初的时候,就将所有的资金都缴纳到位,但是注册资本的多少的话,实际上影响到后期的一些经营事项。 拓展延伸 注册资本是企业成立时所需缴纳的最低资本额,也称为股本、股款或注册资本金。根据《公司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因此,注册资本是影响企业经营的重要因素之一。 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注册资本的多少不仅影响企业的注册资本大小,还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和发展。注册资本较小的企业,往往需要通过增加注册资本或者进行股权融资来扩大经营规模。而注册资本较大的企业,则可以更轻松地进行债务融资或者进行上市等融资方式来扩大经营规模。 然而,注册资本并不是越高越好。过高的注册资本可能会导致企业经营不灵活,增加企业运营的成本,影响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因此,企业在设立注册资本时,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合理确定注册资本的大小。 结语 注册资本的多少对企业的经营产生影响,但需注意我国注册资本制度有其局限性。实行认缴制的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行实缴制的公司则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公司。认缴制公司股东只需缴清出资额,不需验资,出资期限可以改变;实缴制公司则需在开始的一段时间内反映公司经济实力。公司注册资本多少并不一定反映公司的经济实力,而股东的责任是以认缴的注册资本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修正):第二章 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九条 企业由于下列原因之一终止: (一)违反法律、法规被责令撤销。 (二)政府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解散。 (三)依法被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七条 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根据需要,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或者通过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由国有资本控股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审计,维护出资人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七章 国有资产监督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审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国家出资企业进行审计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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