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罪犯也有辩护权,况且,法院没有宣判之前,当事人也只是犯罪嫌疑人。任何人未经法院审判定罪,都推定为无罪。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犯罪嫌疑人在经法院审判定罪之前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决非罪犯。在罪犯未被正式定罪之前,犯罪嫌疑人还是公民,享有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辩护。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三)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四)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五)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六)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七)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一、被告人拥有哪些诉讼权利 诉讼权力是被告人在案件侦查、审理期间拥有的权力,具体包括: 1、陈述权,被告人有在被询问时进行陈述和辩解的权力; 2、诘问权,被告人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和鉴定人进行发问; 3、调查证据申请权,被告人有权要求法院调取证据、传唤证人; 4、辩论权,被告人可以就事实与法律当庭辩论; 5、选任辩护人权,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有权选择合适的辩护人为自己辩护; 6、救济权,被告人有权获得法律救济; 7、回避申请权,被告人有权对法庭上的任何一位提出回避,但需要有事实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