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欠钱不还 起诉能把钱要回来。欠钱不还 债权人 起诉后 债务人 就需要按照法院的 判决书 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债权人可以申请 强制执行 ,由法院强制债务人完成还款义务。 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发生法律效力后,债务人未按照上述文书所确定的期间履行 债务 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 。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 证据 ,对 债权债务 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