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未婚可以独立户口本,但是办理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私有 房屋产权证 ; 2.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3.保障性住房购置证明; 4.国土资源、房产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关 房屋所有权 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 5. 宅基地使用证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