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性婚姻通常分为两种,一是一方存在疾病或生理缺陷,客观上无法进行性生活,导致一方无法履行基本的夫妻义务,让另一方无法享有正常的配偶权。这属于客观上的无性婚姻。碰到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会判决准予离婚。另一种情况是夫妻之间不存在因疾病或是生理缺陷导致无法进行性生活,而是一方或者双方主观上不愿意发生性关系。这虽然能够说明夫妻感情破裂,但法院不能据此直接判决离婚,而是需要考虑主观上产生不履行基本夫妻义务的原因、持续的时间等,判断双方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如果是,则判决准予离婚。如果不是,则判决不准予离婚。客观原因导致无性婚姻相对好举证,提交医学病历即可。而对于主观上导致无性婚姻的,则需要主张离婚的一方充分收集证据了。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