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遗赠是 遗嘱 人用遗嘱的方式将个人财产的部分或全部于死后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法律制度。而孙子是并不属于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 ,只要存在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下,被继承人立遗嘱将其个人财产留给孙子的则属于遗赠。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