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师的麻醉处方权范围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麻醉药品临床应用的范围:1、麻醉药品只限于医疗、教学和科研的需要。2、具有一定医疗技术条件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使用麻醉药品时需要填报相关申请表。3、开具麻醉处方的医务人员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方予授权。4、开具麻醉药品应使用专用处方,处方内容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签署开方医生的姓名,配方人员和核对人员应双签名,并且记录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开具麻醉使用处方。5、需要长期使用麻醉止疼药物的病人需要申请麻醉药品专用卡,经审核后方可申领、使用。6、医疗机构购买的麻醉药品只准在本单位进行使用,不得转让或借用。7、麻醉处方所开注的注射剂以及片剂、酊剂、糖浆剂使用应符合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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