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如何续贷?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符合一定条件才能续贷,需要的材料及手续如下:借款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居民户口、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证明等 )的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正本与复印件;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的证明(包括由借款人及其配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或纳税凭证、银行存单、不动产证明、有价证券等);能够证明贷款合理用途的资料,如有明确的生产经营计划、纳税凭证、采购单;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或银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计报告或与银行签订的抵押物估价协议,抵押物保险单;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法律依据: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