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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回购方面有何不同?
释义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区别具体包括:1、股份认定不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的股权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占的比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股权按认购的股份计算;2、人数不同。即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五十个,股份公司由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设立;3、其他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权回购上有什么区别
    公司回购的股权可能属于公司,也可能属于公司的员工。如果公司是因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等情形而回购股份的,回购的股权属于公司;如果是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回购的,则回购的股权之后会属于员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如何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1、提交变更申请;2、将公司净资产按比例转入变更后的公司;3、验资;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5、办理设立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如何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1、提交变更申请;2、将公司净资产按比例转入变更后的公司;3、验资;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5、办理设立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第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满足哪些条件?
    公司变更必须按国家制定的法定程序进行。公司必须首先提交变更报告书,包括变更的目的及变更的具体内容,经股东大会审批、备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否则被视为违法。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业务职能变更和公司组织变更是同一变更过程的两个方面。法律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第四条 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如何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程序如下:1、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2、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作出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转让;3、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股权;4、如果过半数股东同意转让,则可以转让。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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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4: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