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法院判刑的程序: 1.审理前由书记员确认各方到庭并宣读法庭规则。 2.审判长宣布开庭,传被告人到庭,查明基本信息,告知相关诉讼权利等。 3.法庭通过发问以及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4.控诉方与辩护方进行辩论。 5.辩论终结后,被告人进行最后陈述。 6.法院作出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