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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汕头港澳通行证签注类型
释义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分为6种,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探亲签注包括探望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或3个月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商务签注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根据公布的审批条件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或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团队旅游签注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7天,申请
    法律分析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分为6个种类:探亲(T)、商务(S)、团队旅游(L)、其他(Q)和逗留(D)。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
    (一)探亲签注
    1、探望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或者3个月多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探望配偶的,如育有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1年多次签注。
    2、探望兄弟姐妹,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二)商务签注
    1、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根据公布的审批条件,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2、未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三)团队旅游签注。赴香港团队旅游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团队旅游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四)其他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14天。
    (五)逗留签注。签发多次签注,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六)个人旅游。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仅限深圳户籍办理进入香港,有效期为一年)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请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处公布的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市及其他省28个地级市,目前为止开放的个人旅游,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广东省全省及28个城市的居民。
    拓展延伸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市场的不断发展,探亲、商务、团队旅游等不同签注类型逐渐成为人们出境旅游的热门选择。然而,这些不同类型的出境旅游签注在享受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潜在的法律风险。
    以团队旅游签注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团队旅游签注是指旅行社为组织、安排和管理团队旅游活动,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的出境旅游签注。在团队旅游过程中,游客需要遵守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住宿、交通、餐饮等规定,否则可能会产生法律纠纷。
    探亲、商务等不同签注类型也存在类似的法律风险。例如,探亲签注允许游客在一定期限内回到原籍国家,但出境时需要提供护照和签证;商务签注则规定游客需要遵守商务活动相关规定,如商业机密、知识产权等。
    因此,在选择出境旅游签注类型时,游客应当充分了解其法律规定和责任,遵守相关条款,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同时,游客在出境旅游过程中,也需要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查验工作,确保出境安全。
    结语
    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分为6个种类,根据申请事由分类签发。探亲签注包括探望配偶、父母、子女等,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或3个月多次签注,逗留时间也有所不同。商务签注则针对已办理登记备案的单位人员,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多次签注、1年多次签注,每次逗留时间也有所不同。团队旅游签注则针对赴香港或澳门旅游的团队,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逗留时间也有所不同。其他签注则包括逗留签注,可以签发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每次逗留时间也有所不同。个人旅游签注则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请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处公布的广东省全省21个地级市及其他省28个地级市,目前为止开放的个人旅游,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广东省全省及28个城市的居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02-06)\t第六十五条\t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起诉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行政诉讼法》的解释(2018-02-06)\t第五十五条\t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就起诉状内容和材料是否完备以及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进行审查。
    起诉状内容或者材料欠缺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全面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及期限。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并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行政诉讼法(2017-06-27)\t第五十条\t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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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20: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