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病人不出院做司法鉴定可以吗 |
释义 | 受害人因伤尚未出院的,若该鉴定项目不需要出院则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一、交通事故伤残认定程序是怎样的 1、委托人向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委托。2、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3、司法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可以查阅、复制相关资料。4、司法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5、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多久出结果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 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 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三、工伤鉴定需要带什么手续? 一、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工伤鉴定。二、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应当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三、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个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鉴定。四、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但不属于《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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