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残疾三级有哪些补贴?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和《工伤保险条例》,三级精神残疾的补助资金为每人每年800元,申请低保需无劳动能力认定,补贴领取须经过公示、初审、复审、审批等环节,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待遇,退休后转为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法律分析 三级精神残疾的补助资金是每人每年800元。残疾人三级,属重度残疾,申请低保评估家庭收入时按无劳动能力认定。是否能申办下低保,低保救助金额的多少,主要看家庭收入情况,然后才是残疾等级有上浮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经过公示、初审、复审、审批等相关环节后,方可领取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半年办理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第四十一条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残疾人,通过各种渠道给予补助和救济,国家和社会对五劳动能力的、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规定供养、救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护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于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和因工致残的职工,国家和社会提供了相应的补助和救济措施。对于三级精神残疾的个人,每年可获得800元的补助资金。申请低保时,家庭的收入情况是评估是否能获得低保救助和救助金额多少的主要依据。残疾等级有上浮的残疾人需要经过公示、初审、复审、审批等环节后方可领取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此外,对于因工致残的职工,根据伤残等级,他们可以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月度伤残津贴的支付,同时退休后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请注意,以上为提供的法律依据和相关待遇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康 复 第二十条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扶持残疾人康复器械、辅助器具的研制、生产、供应、维修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对侵害残疾人权益行为的申诉、控告、检举,推诿、拖延、压制不予查处,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并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国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对侵害残疾人权益的行为未及时制止或者未给予受害残疾人必要帮助,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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