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要的录音文字有什么要求 |
释义 | 在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要求下获得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的情况下,应注意以下几点: 1、通过公证形式的录音最具有效力,费用也不高。在公证员面前拨打电话并录音,公证处会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 2、电话录音应该提供原始版本,即拷贝到电脑后,应当在录音笔或手机等载体中保留。同时,最好提供录音版本的文字版,供法院使用。录音证据应当未被剪接、剪辑或者伪造,前后连接紧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真实性和连贯性。 3、未经过公证的录音材料,若诉讼过程中提交后,对方对录音真实性产生疑问,应进行鉴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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