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质保期内非人为的开发商责任,不给处理可到当地质监部门投诉,专管这事,实在不行可以上法院告,不然拖过质保期就是自理。另外,质保期内同一地方维修两次修不好的,可自行找人来维修,费用开发商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