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转移怎么办理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户口迁移申请的流程和所需资料,包括提交书面申请、审核证明材料、审批通过后出具《准予迁入证明》等步骤,以及不同情况所需提供的不同证明材料。 法律分析 一、户口迁移申请流程: 首先,由户口迁移的当事人提交书面申请。接着,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审核该申请,若符合迁移条件,则上报上一级分(市)县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将出具《准予迁入证明》。当事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回到原户口所在地下户,由迁出地派出所出具《户口迁移证》。当事人再凭《准予迁入证明》、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到迁移目的地的户口登记派出所上户。 二、所需资料 有以下几种情况: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需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 2.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需要: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户口迁移证》。 如果是普通百姓,则需要: 需要提供的审核证明材料,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投靠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 2.父母投靠子女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申请人和所投靠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子女投靠父(或母)入户:申请人的书面报告、子女和父(或母)的《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户口的转移需要遵循一定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首先,迁出地公安机关需要开具《户口迁出证明》,并告知迁入地公安机关。接着,迁入地公安机关需要审核迁出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并办理迁入手续。此外,迁入地公安机关还需开具《户口迁入证明》,并告知迁出地公安机关。最后,迁出地和迁入地的公安机关需共同出具《户口迁移证》。总之,户口转移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确保转移的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维持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权利和利益,服务于社会主义建设,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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