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处理因订婚而引起的财产争议? |
释义 | 订婚引起的财物纠纷处理方式如下:1. 借订婚进行买卖婚姻的财物应上缴国库。2. 以订婚为名诈骗财物,应追究刑事责任并归还受害人。3. 赠与物要根据情况处理,恋爱期间赠送的有条件财物,如果结婚目的未达到则应返还。因订婚引起的财物纠纷处理方式如下: 1. 对于借订婚进行买卖婚姻的情况,其中交出财物的一方,其财物实质是进行非法活动的工具,收受财物的一方为非法所得。这类财产应判决上缴国库。 2. 对于以订婚为名,目的是为了诈骗财物的情况,除构成诈骗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无论何方提出解除婚约的,原则上应将诈骗所得财物全部归还受害人。 3. 对于赠与物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男女在恋爱期间,为增进感情主动赠送的一些财物,因这类赠与通常是以达到结婚为目的的,是有条件的,如果结婚目的未达到,则应予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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