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是打电话给劳动局,可以吗?还是必须到劳动局投诉 |
释义 | 劳动局是负责管理劳动纠纷的机构,劳动者在辞职时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办理辞职手续并支付工资。劳动局还负责管理就业、劳动关系协调、劳动法律执行、劳动争议处理等多项职责。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则负责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就业安置、技能培训等服务工作。 法律分析 劳动局电话投诉只要真的存在纠纷就是有用的,劳动局是负责管理劳动纠纷的,人民群众只要有劳动纠纷就可以去劳动局调解。劳动者想辞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递交辞职的通知〔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在第31天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辞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综合管理辖区内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涉外就业综合管理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实施劳动预备制度和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综合管理辖区内各类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劳动合同鉴证、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依法行使劳动行政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处理劳动关系方面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劳动信访工作负责劳动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办劳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要任务是:负责辖区内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城乡劳动力就业、流动就业的具体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政策性就业安置、失业职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受委托承办用工申报、招用外省劳工和招工广告的核准工作负责劳务扶贫和劳务合作工作负责辖区内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服务工作负责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建设工作负责流动就业统计工作负责临时工调配费核缴工作。 结语 劳动局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机构,只要存在纠纷,电话投诉是有效的。劳动者辞职时,只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无需征得同意。在满30天后,劳动者有权中止工作,并要求用人单位办理辞职手续和支付工资。劳动局还负责管理就业、培训和劳动法律执行等工作。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承担其他交办事项,包括劳动力资源开发利用、就业安置、技能培训等。劳动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将为劳动者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已规定处罚的,依照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三条 【无营业执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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