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一年内突发性疾病算不算工伤 |
释义 |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工伤认定问题:工伤认定中,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的只有产生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后果,且突发疾病产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才能视同工伤。在理论界对于48小时的认定中存在争议:是否将抢救的时间延长,仍然在讨论中。 一、上班工地突发疾病怎么赔偿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突发疾病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为工伤后应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伤残等级不同的,赔偿标准也不同。具体赔偿标准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十五条。 二、工作时间发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工作中发病3天后死亡的,不属于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对于在工作中突发疾病是否算工伤的情形,其结果是不一定的。对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的情形,也是工伤;对于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疾病是不属于工伤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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