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第一,根据《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 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 。 民事案件中被告准备工作 (一)、根据原告的 诉讼 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 证据 ,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民事案件被告注意事项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院可在查明事实后缺席判决,如果由于被告缺席,导致有利于被告的证据未能举证和质证,那么被告可能需要承担不利的后果。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 传唤 ,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