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多少天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
释义 | 《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多少天内作出第一审判决?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判决并审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简易程序审理可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三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沈其梅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