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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怎么立遗嘱
释义
    有效的立遗嘱方式如下:
    1、自书遗嘱。自己亲笔所写,符合自己的意愿,不被胁迫;
    2、公证遗嘱。遗嘱人在公证机关办理遗嘱;
    3、代写遗嘱。由别人代笔书写的遗嘱;
    4、录音遗嘱。录制的立遗嘱人口述的遗嘱;
    5、口头遗嘱。紧急情况下才可以适用。
    订立遗嘱的有效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6、遗嘱的形式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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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1: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