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体小老板聘用的业务员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
释义 | 个体小老板聘用的业务员适用劳动合同法。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个体老板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关于个体老板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个体老板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个体老板不签劳动合同可能需要承担的赔偿责任为向职员支付双倍薪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常见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签署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签署的合同无效。 二、设立个体工商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1、设立个体工商户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申请人具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 并且有可以经营的场所;所经营的范围是符合国家相关的规定的,且按照规定到工商局进行了工商登记的。需要的材料和相关的办理流程需要到当地的工商局详细咨询。 2、个体工商户注册需要文件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职业证明(退、离休证明,退职证明,下岗职工证明〈复印件〉,失业人员出具社区管委会证明); (3)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属公有产权的出具产权单位证明,私有房产出具私有产权证〈复印件〉,出租的出具双方租赁协议书及出租产权证〈复印件〉); (4)个人合伙经营的,出具合伙协议书; (5)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6)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有关技术行业证件等。 不管是个体工商户,还是其他类型的单位,只要与职员建立了劳动关系,就需要与其签署劳动合同,若是建立劳动关系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无疑违法了,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单位违法可能会需要向职员支付双倍薪资。对于职员提出获得双薪请求的情形,单位可以通过阅读《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判断自己是否有支付双倍薪资的义务。 相关内容:劳务合同纠纷有年龄限制吗? 一、劳务合同纠纷有年龄限制吗? 1、劳务合同纠纷没有年龄限制。 虽然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已退休的人员还可以签订,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2、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 (1)主体的广泛性与平等性。劳务合同的主体既可以是法人、组织之间签订,也可以是公民个人之间、公民与法人组织之间,一般不作为特殊限定,具有广泛性。同时,双方完全遵循市场规则,地位平等。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公平原则进行。 (2)劳务合同标的的特殊性。劳务合同的标的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活劳动,即劳务,它是一种行为。劳务合同是以劳务为给付标的的合同,只不过每一具体的劳务合同的标的对劳务行为的侧重方面要求不同而已,或侧重于劳务行为本身即劳务行为的过程,如运输合同;或侧重于劳务行为的结果即提供劳务所完成的劳动成果,如承揽合同。 (3)内容的任意性。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进行。 二、签的劳务合同被辞退了有补偿吗? 1、签的劳务合同被辞退了不一定有补偿。 用人单位辞退劳务合同中的提供劳务者,一般是没有补偿的,但其劳务合同中另有约定地除外。一般支付经济补偿的前提是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劳动关系,而劳务合同中的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 2、员工被辞退的原因如下: (1)员工能力和技能达不到用工要求,不能胜任现工作岗位; (2)员工因违反纪律和相关制度,达到辞退条件; (3)公司业务调整辞退; (4)员工因违法受到国家执法部门处理。 3、在劳务合同中,雇主处于支配地位,雇员则处于被支配的从属地位。 虽然双方当事人的法律主体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雇主与雇员之间的主体身份是不平等的。由于劳务合同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未明文规定,劳务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调整。 一般来说,若是公民的年龄没有满16周岁,那么不得与任何的单位签署劳务、或者是劳动合同。单位在与职员签署劳动、或者是劳务合同的时候,需要采取查看职员的身份证等的方式,判断劳动者的年龄。发现公民的年龄低于16周岁的情形,通常不会与其签署劳动、或者是劳务合同。 个体老板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 关于个体老板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一、个体老板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补偿? 个体老板不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赔偿的。 1、公司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劝退员工的,公司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2、公司违反规定单方面辞退员工的,公司应当按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 3、因劳动者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而被辞退的,一般没有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离职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条件有哪些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提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的; 4、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导致劳动者辞职的。 在现实生活当中,若是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行为,所以必然是需要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的,一般是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报酬。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也是属于一种违法的辞退劳动者,那么还需要对劳动者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这是两种违法行为。 相关内容:劳动合同纠纷适用于民事诉讼吗? 一、劳动合同纠纷适用于民事诉讼吗? 1、劳动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但不一定属于民事诉讼案件。 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前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可诉诸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才可起诉。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后归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是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裁决的对错,不对仲裁裁决正确与否置评,不像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有权依据自己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采纳与否的表决。 2、劳动合同期限一般有3种,分别是: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时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五年、十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期限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约定,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可约定签订一年、三年、五年的劳动合同或其他期限。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吗? 1、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用人单位应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在确认劳动关系争议中,用人单位负以下举证责任: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 引发劳动纠纷发生的原因是比较多的,但不管发生此类纠纷的原因是什么,纠纷当事人都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法院在收到起诉请求后,若是发现纠纷案件没有经过仲裁,会直接驳回起诉请求。根据规定,在提出仲裁审查的时候,需要提交仲裁申请书。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是适用《劳动合同法》的:事业单位作为国家管理的工作单位,有其自己的管理体系,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同样具有保护劳动者权益的作用。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公务员能否与一般劳动者一样适用劳动法? 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对公务员的管理参照《公务员法》,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因此,公务员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劳动者,不适用《劳动法》。根据法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即合同制职工,适用《劳动法》相关规定。 老板劳动合同诈骗的方式包括什么? 关于老板劳动合同诈骗的方式包括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更多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 欺诈是指当事人一方故意制造假相或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认识而与之订立劳动合同。 欺诈的种类很多,包括: 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行为人负有义务向他方如实告知某种真实情况而故意不告知的等等。 合同诈骗罪的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 (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 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经济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但报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 法律对因受欺诈而订立的合同的着眼点在于为受欺诈人提供救济,故应赋予受欺诈人撤销变更合同的权利,使其在充分考虑到自己的利害得失后作出是否撤销变更合同的决定。 因此,劳动立法将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可撤销可变更合同,更能体现立法的进步与立法的协调性与一致性。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我国的劳动合同诈骗的方式来说,其判断方式需要根据实际的案例进行分析。 一般来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合同会被判定为合同诈骗,除此之外,对于伪造票据,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及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也会根据情况进行劳动合同诈骗的立案。 相关内容:哪种是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哪种是无效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欺诈:首先虚构一个事实,对方依据这是事实作出了一个错误的意思表示。 胁迫:胁迫和乘人之危是一种手段和状态的关系,利用地位、信息的不对等,利用单位的强势地位、劳动者弱势地位,胁迫劳动者签订解除协议等情形。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如:合同约定“出现工伤公司概不负责”。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比如试用期期限的延长,法律规定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约定9个月,后面约定的3个月试用期无效。另外还有婚育限制约定、职业违法(赌博、高利贷等)。 但是要注意,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所谓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应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确认。此前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法院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不能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决定”。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交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而对于双方无争议的无效合同或者无效的合同条款,是否必须由上述机关进行确认,《劳动合同法》并未作出明确的、强制性的规定。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不是自然无效的,需要注意的是,对劳动合同全部无效的处理对于全部无效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提供劳动力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并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费用。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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