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朋友捏造裸照威胁分手,应该如何解决? |
释义 | 男女分手后男方威胁发女方裸照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恋人分手后是否要承担分手费的法律责任取决于双方的约定,如果未约定或对方威胁达成一致意见,则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方使用暴力威胁的情况下,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男女分手后男方威胁发女方裸照的,女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男方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分手后被主张分手费不给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恋人感情破裂,可以根据双方的意思分手,通常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因为分手是一方劈腿第三人导致,所以另一方认为其有过错,因此便索要分手费。那么,另一方不给的,要确定是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首先,恋人分手没有给付分手费的规定,但是是否给分手费,双方可以自主约定,法律上不受限制。 其次,分手给付分手费要根据双方的约定: 1、如果双方分手时对分手费未做约定,现在被对方主张分手费,双方不存在债务关系,所以不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所以,有些人分手后又要求分手费的,即可以拒绝,没有义务给。 2、反之,如果双方事先约定了分手费,并且是出于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约定属于赠与。但是根据赠与合同的规定,赠与人不给分手费,属于撤销赠与合同,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所以其不给分手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也不能请求给付财产。 不过,不管分手前或是分手后约定了分手费,有过错的一方可以给,也可以不给,都不用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后,实际中,有些恋人分手时约定分手费,并且是受对方威胁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如果发现对方使用暴力威胁给分手费,威胁生命健康权甚至家人安危的,可以在必要时积极报警处理。 结语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男女分手后男方威胁发女方裸照的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此类行为可被处以拘留或罚款的处罚。分手后是否给付分手费要根据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事先未约定分手费,则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有过错一方要求给付分手费并达成一致意见,也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不承担法律责任。在必要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零五条 本编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千零一条 对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利的保护,适用本法第一编、第五编和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人格权保护的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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