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高管在职务犯罪中导致公司财产损失,构成了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损公司可以采取民事、刑事等多种措施进行维权,包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公安机关报案等。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本单位或者本单位所管理的财产严重损失的,由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按照其责任程度承担刑事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护股东权益,维护公司利益。违反有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违反反腐败法律法规;(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损失;(三)泄露公司机密。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因犯罪所造成的损害需要赔偿;(二)对犯罪的认定有争议,需要求偿刑事赔偿。 总之,对于公司高管在职务犯罪中导致公司财产损失的情况,受损公司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维护自身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