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区分要约和要约邀请的方法如下: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邀请是一种事实行为,而非法律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 3、是否承担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要约在发生以后,对要约人和受约人都应生一定的拘束力,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应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