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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各种要约的形式有哪些?
释义
    要约形式包括对话和非对话形式,非对话形式又包括数据电文形式。要约采用对话形式时,自相对人知道内容时生效;采用非对话形式时,一般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要约与要约邀请不同,要约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没有约束力。要约包括合同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人希望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人只是希望别人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
    法律分析
    一、要约都有哪些形式
    1、要约的形式主要包括:对话的形式、和非对话的形式。其中,非对话的形式还包括数据电文的形式。如果要约采用对话形式作出的,自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如果要约采用非对话形式作出的,一般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是什么
    1、要约与要约邀请的性质不同。要约生效后应受到法律约束,要约邀请不具有约束力。要约一经发出,要约人在一定时期内就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得随意撤回和撤销。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准备订立合同所采取的事实行为。这种行为只是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使他人作出承诺,也不能因此使合同成立。要约邀请人撤回邀请,一般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2、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同。要约是要约人发出的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它包括了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它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
    3、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人发出要约的主观愿望是希望和相对人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订立合同的愿望并不十分明确。
    结语
    要约的形式主要包括对话和非对话形式,其中非对话形式还包括数据电文形式。要约采用对话形式时,自相对人知道内容时生效;采用非对话形式时,一般自到达相对人时生效。要约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在于性质、内容和当事人的主观愿望不同。要约具有约束力,要约邀请则不具备约束力。要约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而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人的主观愿望是订立合同,而要约邀请的当事人主观上只是希望别人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邀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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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