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判处拘役在哪里服刑 1、判处拘役在判决地的看守所服刑。对罪犯的执行一般采取的是就近收监执行的原则,即无论户籍地在哪里,只要在判决地被判决后,就依判决地附近的执行场所收监执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被法院判处拘役要带手铐吗 被法院判处拘役是否要戴手铐,需要视情况而定。就比如说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办案单位提审、带出看守所指认现场、开庭审理,还有律师会见都要戴手铐,开庭审理过程中要去掉,在押解途中还要加戴脚镣。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下列任务,遇有违法犯罪分子可能脱逃、行凶、自杀、自伤或者有其他危险行为的,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1、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 2、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