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婚姻中财产的分割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无需分割。再婚共同财产分割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离婚时,共有房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议不成,法院将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共有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需要和财产来源可有所差别。对不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应根据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并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离婚房屋分割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再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一)离婚时,再婚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再婚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结语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对于财产的取得,除法律规定外,也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原则上不需要分割。再婚共同财产分割通常依据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等原则进行。离婚时,共有房屋分割应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处理,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根据实际情况和财产来源等可以有所差别。不宜分割使用的房屋可根据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原则给一方所有,并补偿对方一半价值。婚姻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离婚后暂住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般不超过2年。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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