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诉讼规定一事不双罚吗 |
释义 | 一事不再罚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但是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刑法》当中也有相似的规定,对于同一个犯罪行为是不能够评价两次的,在我国,行政处罚当中就有规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一、罚金不交会怎样 一般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没有钱缴纳罚金,法院是会查询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的,如果当时确实没有缴纳,是可暂缓缴纳的。但暂缓并不意味着不再追究。法院在其它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力导致的确实无法缴纳的情况,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当然,如果不缴纳罚金,是不会加刑的。另外,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那么缴纳的方式,法院会采取查封、拍卖相关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等其它方式。 二、拘留老赖的法律条文有哪些 对老赖拘留的次数,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按照一事不二罚原则,对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处于多次处罚。不过,对此也不能简单的理解就不能进行多次拘留。如果司法机关多次发现有能力拒不履行判决的行为,当然也就可以进行多次拘留。 三、两次行政处罚间隔多长时间 行政处罚实行一事不二罚的原则,如果是同一违法行为,不进行二次处罚,如果是两次不同的违法行为,只要不超过2年,就可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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