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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怀孕期间请假国家规定扣除工资吗
释义
    怀孕期间请假单位不得扣除工资,但是员工在怀孕期间未为单位提供劳动,员工请假是按照正常员工请假,单位是不需要为员工支付请假期间的工资的。但是单位不得以此扣除员工以往工资。
    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六条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一、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1、孕妇享有不被降低工资的权利
    在我国,工资分配实行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职妈妈重入职场成本分析
    2、女职工在孕期禁止从事铅、贡、苯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制药作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乙烯雌酚生产的作业,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土方和石方的作业,强体力作业,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工作中需频繁弯腰、下蹲、攀高的作业和高处作业等。
    3、关于女职工的劳动时间安排,《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规定:
    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和适当减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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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4 5:0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