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天津市职工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婚假十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劳动者婚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法律客观: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