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见面单方所签订的合同如果经过对方的确认或者同意后方可有效。例如,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合同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书面合同除了面签外,还可以采取信件邮寄、传真、数据电文、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签订。邮寄签订是指一方将合同先签字盖章,通过邮寄的方式交给对方,对方在合同上再签字盖章,合同即成立,再将签字盖章的合同寄回。除此之外,利用电子通信工具进行联系,双方对合同文本进行洽谈、修改和确认。只要合同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得到确认,通过这种方式签订的合同也是法律认可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