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列情况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1、以欺诈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2、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3、乘人之危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4、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5、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而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6、恶意串通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7、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又无据可查的房地产买卖合同;8、与法律明文规定不能交易的房地产所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9、公司产权没有公司法人和股东(股份制企业)签字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法律依据】《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