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中常见的纠纷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买卖常见的纠纷具体都有: 1、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而产生的纠纷; 2、因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纠纷。例如开发商不按期交房、房屋质量不合格、逾期办理过户登记等,购房者不按约定支付购房款等。 一、买二手房如何避免买家不配合迁户口 房屋交付之后,卖方拒绝迁出户口已经成为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常见的纠纷,为了及时避免迁移户口纠纷的发生,最好在源头上予以控制,具体的预防措施有下列三个方面:第一、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关于户口迟延迁出的违约金条款,督促出卖人履行房屋户口迁出义务。第二、在房屋买卖合同中设置先履行抗辩权条款,预留一部分未付房款,待出卖人履行了房屋户口迁出义务后再行支付。第三、设定重置差价补偿条款。具体为约定如果出卖人最终不能履行迁出户口的义务,则买受人可在选择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出卖人承担在该地段重新购买房屋的额外差价。为避免在弥补差价上的争议,建议将补差的计算标准及方法在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例如如可约定按单价面积的差价补偿重新购买房屋时的差额。此外,买房人要注意除了该卖房人的户口迁出之外,是否还有他人的户口在该房屋内。尤其是一些二手房、三手房、四手房等,更加要注意是否有前房主的户口在该房屋内。 二、工抵房能买吗 工抵房能买。工抵房一般为拿房屋抵作工程价款来给建筑方,建筑方通过与开发商签订工抵房合同并办理房屋产权证来获得房屋物权,只要房屋有不动产产权证,能进行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就可以自由买卖。 一、工抵房购买流程如下: 1、先签订以房抵债的协议,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确定房款和具体房屋; 2、然后用以房抵债协议确定的债权冲抵房款。若施工方不要房子,那么应先签订以房抵债的协议,直接确定房源和房价; 3、接着施工方让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房款可以选择直接支付施工方或支付开发商,再由开发商转交给施工方即可。 二、购买工抵房的风险如下: 1、工抵房买卖过程中对一些约定事项须作出说明,比如抵账说明等,以免债权方、开发商任意一方的变故而产生的纠纷; 2、因为工抵房的性质,所以很可能存在抵押,甚至已被查封; 3、新房变二手房。开发商把房子抵给工程方等债权方,但是一般债权方并不会与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并备案,而是委托开发商继续卖直接变现,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购买工抵房只要开发商同意并当场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即可。 总之,工抵房能买。当事人需要先签订以房抵债的协议,然后用以房抵债协议确定的债权冲抵房款,施工方让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工抵房有一定风险,当事人需注意。 三、购房合同有期限吗 购房合同有效期从签字时开始算起,合同期限由合同约定。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自登记时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开发商如果不按照约定和购房者申请预告登记,购房者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开发商和购房者可以在合同中加上条件和期限,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材料。预告登记后,如果债权消灭或在不动产登记后的三个月内不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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