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月嫂有法定节假日。 月嫂的法定假日就是国务院节假日办发布的法定假日,月嫂遇到法定节假日,如果是和雇主签订劳务合同的,一般不会加钱;如果是与家政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定节假日上班公司必须支付加班费,不得低于平时工资的3倍。 法定节假日的法律规定如下: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综上所述,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