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下水道堵塞造成住户被水淹的,应该由造成下水道堵塞的行为人承担赔偿的责任,若无法确定具体行为赔偿人,则推定为共同过错,由被淹住户与楼上住户共同承担责任。 从物业的基本职责来看,楼上发生渗漏水问题,如果物业管理合同中有相关的约定,那么物业就有义务负责解决楼上渗漏水问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可以帮助进行协调,但无义务必须解决楼上渗漏水问题。 楼上漏水赔偿没有一定的标准,但是因楼上漏水造成楼下的损失应由楼上的住户负责赔偿。具体的赔偿内容有: 1、修复漏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2、因漏水造成的其它财产的损失,其中财产的额度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估价来确定。 赔偿多少要根据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和受损害方的事实损失确定,责任的大小要根据漏水原因和当事人的安全监管责任或行为确定;事实损失要根据受损害方提交的物价部门评估等损失证据确定。 下水管堵塞造成房屋被淹的,应该告谁,要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1)如果物业公司未按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对下水道承担维修、管理等的义务,业主可以告物业公司; (2)如果物业承担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的义务,对下水道堵塞不存在过错的,业主自己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二百七十二条 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